"塔通办"用户服务协议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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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塔通办")由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委托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营。本协议适用于所有访问或使用塔通办相关服务的用户。
一、协议的接受
- 使用塔通办服务前,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若不同意任一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
- 继续登录或使用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
- 本平台可能会在必要时对协议进行更新,最新版本会通过平台公告方式发布。
二、用户账号
- 用户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在监护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本服务。
- 注册时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及时更新。平台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实名核验。
- 账号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借、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
- 用户需妥善保管账号与验证码,如发生泄露应及时通知平台。
三、服务内容
塔通办围绕"塔通办、塔通融、塔通帮、塔通享、塔通诉、信息港"等模块,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政务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服务、政策资讯等一站式线上服务。
四、服务变更与中断
- 因系统维护或不可抗力导致服务暂停,平台将尽量提前通知。
- 服务调整或变更不会对既有合法权益造成影响,若需终止服务将提前告知。
五、用户信息与隐私保护
- 平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技术与管理措施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用户授权,平台不会向第三方披露用户信息。
- 涉及自治区统一身份认证的快捷登录场景,将征得用户授权后再共享必要信息。
六、用户行为规范
- 不得利用平台发布违法违规内容,不得干扰平台运营秩序。
- 用户应对自身上传或发布的内容负责,如因内容侵权需承担相应责任。
- 平台可对违法违规内容采取删除、屏蔽、限制访问等措施。
七、免责声明
- 平台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用户应自行判断并承担使用风险。
- 因不可抗力、网络故障等造成的服务中断,平台不承担相应责任。
八、知识产权
平台内的文字、图片、图表、界面设计、程序代码等均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
九、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联系方式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投诉、举报,请联系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