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通办"用户服务协议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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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塔通办")由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委托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营。本协议适用于所有访问或使用塔通办相关服务的用户。

一、协议的接受

二、用户账号

三、服务内容

塔通办围绕"塔通办、塔通融、塔通帮、塔通享、塔通诉、信息港"等模块,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政务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服务、政策资讯等一站式线上服务。

四、服务变更与中断

五、用户信息与隐私保护

六、用户行为规范

七、免责声明

八、知识产权

平台内的文字、图片、图表、界面设计、程序代码等均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

九、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联系方式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投诉、举报,请联系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