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塔城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phone 服务热线:0901-6689015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

政策来源:国家认监委
政策级别:国家政策
支持产业:综合
政策状态:有效
发布时间:2025-04-23 10:45:00
浏览量:9 次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85号),现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认监委

2025年3月17日

主管单位:塔城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主办单位:塔城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运营单位:塔城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办公地址:新疆塔城市塔尔巴哈台路25号市政府综合楼
联系我们:0901-668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