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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利率范围:
当期LPR~(%)
贷款额度:
200~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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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式:
1
贷款期限:
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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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政策性产品: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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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塔城市,乌苏市,沙湾市,额敏县,裕民县,托里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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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
产品介绍
塔城农商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正常缴税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流动资金信用贷款。
产品特点
担保方式:信用,采取“一次授信、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办理。可采取灵活多样的结息、还款方式,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由借款人和塔城农商银行协商确定。
办理条件
线下方式办理:(1)纳税企业成立时间2年(含)以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2)纳税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法人客户需有年审财务报表)。(3)纳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近两年未发生持续性亏损,销售水平相对稳定,下降幅度不超过40%。(4)纳税企业的纳税状态为“正常”且最近一年的实际缴税额应不低于2万元(含)。(5)纳税企业在贷款申请时无未缴清的税款,近24个月逾期缴税的记录应不超过3条(含)。(6)纳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7.在塔城农商银行开立基本户或一般结算账户。线上方式办理:(1)塔城农商银行的企业网银客户;(2)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有效,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3)借款人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4)借款人申请时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且最近两年不存在因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情形被税务部门行政处罚、无应缴未缴清的税款;(5)借款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额高消费、限制出入境、老赖等黑名单;
(6)塔城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材料
(一)线下方式办理:1.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章程等;2.企业申请贷款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3.上年度会计报表和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4.主要产品销售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5.特殊行业需提供环评报告、特殊行业许可手续;6.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7.本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线上方式办理:1.经营资质材料(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2.近2年纳税额度及上1年度纳税登记;3.塔城农商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