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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利率范围:
5.50%~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资金用途、信用情况、期限、成本和效益等要素,按照利率定价模型确定。(%)
贷款额度:
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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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式:
1,2,3
贷款期限:
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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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政策性产品: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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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塔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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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其中小微企业主包括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企业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经营稳定,状态正常;
产品介绍
个人经营性贷款是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农户贷款等。其中小微企业主包括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企业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产品特点
担保方式灵活,且担保方式为抵押的,评估抵押费用由本行承担;
高额度:最高200万;
长期限:借款期最长一年;
办理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营业执照。
(2)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企业有效益。
(5)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企业主个人及其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应提供合理解释。
(6)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有稳定的销售收入,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能提供符合本行要求的贷款担保,符合本行信用贷款条件的可以免担保。
提交材料
(一)个人经营贷款申请。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人须提供证明其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相关文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摊位证及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若属于特殊行业,还须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承包租赁企业的承包人或承租人须提供承包租赁协议。
(四)个人经营收入证明材料,如个人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银行流水。
(五)贷款担保按规定提供的相关资料。
(六)贷款用途的证明材料,如交易合同、交易凭证、采购协议、投资项目审批文件及可行性报告、收益测算等。
(七)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以及详细地址。
(八)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