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塔城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phone 服务热线:0901-6689015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港 >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交易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广场西路70号底商(11间)、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乌鲁木齐西路42号底商(10间)对外公开出租六次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10:00:00
截止日期:
招标单位:
浏览次数:100
收藏
一键分享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广场西路70号底商(11间)、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

乌鲁木齐西路42号底商(10间)对外公开出租六次交易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委托,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政资中心”)以网上竞价方式公开出租此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广场西路70号底商(11间)、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乌鲁木齐西路42号底商(10间)对外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

1.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乌鲁木齐西路42号底商(10间)。位于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2号,底商42-4,为商业用地。标的明细如下:

                 房屋明细

序号

房屋名称

地址

总楼层/所在楼层

建设年代

宗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元/年

保证金/元

1

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2号底商42-4

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2

6/1

2004

697.02

38

10403

1000.00

上述1间房的起始价为: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2号底商42-4起始价10403元。

上述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竞租价为一年租金,按年签订相关合同并缴纳租金,租赁期限为5年。

二、看样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为2025328日—41523:59分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十三条。需进行现场踏勘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前往(时间自定,费用自理),出让人和政资中心不统一组织。

三、竞租人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商业销售超市,干洗服务,打字复印,金融保险,居民生活服务,便利多连锁超市,彩票发行等可以承租的行业;不含餐饮、娱乐、洗车、电焊加工,车床制作加工影响居民生活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经营项目符合市政管理要求,不得违反城市规划、环保、卫生、公安消防和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5.未在“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四、报名须上传资料: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或截图加盖公章、竞买人声明签字盖章、申请受让书签字盖章。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声明签字盖章、申请受让书签字盖章。

五、报名流程及竞租时间:

2025328日—41523:59分前,意向竞租人登录“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市场交易主体登录,进入权益交易栏目,点击电子竞价公告,选择需要竞租的标的物,上传报名资料。平台审核通过竞租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后,意向竞租人根据页面提供的银行账号,在公告期内足额缴纳保证金。

41616:30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乌鲁木齐西路42底商42-4意向竞租人登录平台进行竞价;

具体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xjtc.gov.cn/下载中心,按照“塔城地区产权线上竞租操作”的指引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资料。

六、保证金要求: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41520:00前缴纳竞保证金。

(二)保证金汇款账户需与竞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录入的账号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根据系统提示缴纳。

(三)网上电子竞价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保证金按规(约)定缴清成交价款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计息退还,其他竞人的保证金在网上电子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计息退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成交价款和其他相关费用的;

3.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得人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重网上电子竞价。重新网上电子竞价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竞成交后竞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租价款低于原竞租价款的差价。原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网上电子竞价价款低于原网上电子竞价价款的差价,可以责令原竞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委托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的权利。

七、竞租方式:

设有起始价的增价竞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始价。

1.本次网上竞租活动须两名及以上竞租人参加竞租,采用网络公开竞价,网上竞价从起始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元及其倍数。竞卖活动时间为30分钟,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设置延时竞价阶段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30秒。竞价程序结束30秒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租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本次网上竞租如果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须以不低于(包含)起始价受让。 

八、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可能欠缴相关费用,故竞租人需自行了解竞租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所有欠缴费用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竞租及交付。欠费均由出让人与竞租人协商解决。

(二)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出让人、本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出让人实地看样。

(三)未到现场看样的竞租人参与竞租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租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平台发布的《评估报告》《竞租须知》等相关资料。

(四)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的担保责任。拆卸及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五)标的物竞租成交后竞租人负责房屋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门前三包区卫生清理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竞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如因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损失由竞租人赔偿。如果需要进行房屋装修必须经过出让人同意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竞租人应将房屋装修完好无损无偿转让出让人。

(六)标的物竞租成交后竞租人需自行负责所需水、电、采暖费、物业费、冬季扫雪、装修费、维修等各项费用。

(七)标的物竞租成交后房租按年签订相关合同并缴纳租金等费用。不得转让、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如存在对外转租,一经发现终止合约。

(八)标的物竞租成交后竞租人按年签订相关合同并缴纳租金,押金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到出让人指定账户,租赁期满后,由出让人验收房屋合格后退还给竞租人。

九、竞租成交后,按照法律有关条款规定,竞租成功的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至指定账户,成交价不含税费等费用。同时买受人持身份证至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领取《产权交易鉴证书》。逾期未支付竞租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对该项成交的竞租标的重新处置。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租价款因竞租人资格问题导致竞租标的无法移交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重新出让。重新出让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租。竞租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租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租价款低于原竞租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出让价款低于原出让价款的差价、出让产生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出让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的权利。

十一、标的物属于委托方所有财产,买受人付清全部竞价款,由委托方协助办理登记及交割手续。逾期不办理交割登记手续的,竞租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内与出让人取得联系。

十二、网络竞租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起始价、保证金、竞租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租人参与竞租,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或到账延迟的情况,请竞租人按时进行支付。

十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出让人、政资中心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文   13677544888

塔城地区政资中心:       于雪燕 09016238709

技术咨询:              孙海平15292444968

地址: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

 

              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328

 

 

 

 

   

本次竞租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jtc.gov.cn/)进行网络公开竞租活动,现就挂牌或网上竞租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租人:

一、本次竞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租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租活动的当事人和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须知,严格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参与竞租活动的行为负责。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租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租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租人是否具有竞租资格,请自行了解,本中心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租人在资格审查确认后取得竞租资格,后缴纳保证金参与竞租。

三、竞租人须提交有效证件及竞租资料,缴纳竞租保证金。如竞租成功,竞租保证金将按照《出让合同》缴纳产权出让收益,缴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部退还,如未竞租成功,挂牌或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额退还。

四、竞租人应确保报名申请竞价的个人或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参与挂牌或网络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熟悉相关操作;通过自备终端或在公共场所参与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

六、竞租人应提前登录“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竞价平台等待竞价活动的开始。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竞租人应对其账户信息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账户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竞租人应当对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租人使用。竞租人登录竞价平台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报价人已充分了解报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并按照网上公示的报价相关规则参与报价。报价人须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即不可撤回。

八、竞租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及时关注本平台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证注册登记的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九、竞租人报价金额均在网络竞价系统中即时显示,最高报价的结果以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结束”时,即表示本场竞价活动结束。

十、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竞租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价资格,确认竞租无效,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有权及时暂停竞价活动:

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网络传输线路故障、非法网络入侵、服务器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因系统故障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期结束时间或延时竞价周期等设置出现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现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主管单位:塔城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主办单位:塔城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运营单位:塔城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办公地址:新疆塔城市塔尔巴哈台路25号市政府综合楼
联系我们:0901-6689015